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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潘健怡     发布时间:2018-06-02    浏览次数:270

    1. 什么是IEET

       IEET全称是台湾中华工程教育学会 ,成立于2003年。其先后加入华盛顿协议(Washington Accord) ,首尔协议(Seoul Accord),悉尼协议 (Sydney accord)、堪培拉协议 (Canberra Accord)等国际性教育认证协议组织。主要规划和执行符合国际标准的工程教育(ECA)、资讯教育(CAC)、技术教育(TAC)及建筑教育(AAC)的认证(见表一)。

    认证执行委员会委员包括学术界的资深教授、产业界十年以上的资深工程师以及行政管理者等。在专业认证上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并且拥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专业的评估能力。

     

    2. IEET工程认证程序

    IEET专业认证委员会的认证程序主要包括预备、审查与实地访评、作出认证决议3个阶段,含前期规划、自评自查、实地访评、结果处理及后续整改等4个环节。

    (1) 前期规划。确定受评专业的学科归属;召开专业认证实施计划公听会;公布认证实施计划;实地访评委员培训。

    (2) 自评自查。受评专业进行自我评鉴;上网填报资料;提交、上传自我评鉴报告。

    (3) 实地访评。认证团行前协调会;认证团实地访评;认证团提交访评评鉴报告。

    (4) 结果处理及后续整改。召开实地认证团会议;受评专业提出意见申诉;实地认证团完成意见申诉处理;召开学科认可审议初审小组会议审议评鉴结果;核定公布评鉴结果;持续改进。

     

    3. 专业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的条件有哪些?

       专业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认证的专业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属于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至少已有三届毕业生,学制不低于四年,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专业。

    (2) 申请专业所在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3) 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4.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认证专业的“说”、“做”、“证”必须一致?

             工程教育认证是一种合格性评价。鼓励专业在满足行业提出的工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基础上发展多样佳。所谓“说”:即“自己是怎么说的”接受认证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做”即“自己是怎么做的”指接受认证专业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进程式评估的措施与做法;“证”即“证明自己所说和所做的”,接受认证专业要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教育认证就是通过接受认证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来判断断其是否达到学生能力培养的基本质量要求,得出认证结论。因此,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的“说”、“做”、“证”必须一致。

     

    5. IEET工程教育认证通过的周期?

             IEET工程认证的有效期为6年,结论分为通过认证和不通过认证。针对第一次参加认证的专业,认证的有效期为3 年,第4年将进行期中审查,通过后将再延长3年的有效期,从而完成1个认证周期。

     

    6. 工程教育认证是如何促进专业持续改进的?

             持续改进是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理念。贯穿于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工程教育认证从认证标准到认证程序都要求专业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并形成机制。

        (1)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第4 条“持续改进”中明确提出了三项要求。

             首先,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价。

       其次,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第三,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2)认证工作程序设有“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阶段,明确要求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首先,对于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的专业应每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如未按时提交改进报告,秘书处将通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仍未提交者,将终止其认证有效期。

       其次,已通过认证专业在有效期内如果对课程体系做出重大调整,或师资、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秘书处申请对调整或变化的部分进行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第三,认证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部分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开展回访工作,检查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及持续改进情况。回访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7.什么是教育目标和核心能力?

     (1)教育目标( ProgramObjectives

       是指受认证专业预期学生于毕业后35年所应达成之成就,为专业课程目的之广泛叙述,须与学校及学院之愿景和教育目标产生关联性,并能展现专业之功能与特色,且符合时代潮流与社会需求。

    2)学生核心能力(Graduate Attributes

       是指学生于毕业时所应具备之明确且特定的知识、技术及态度,如具备计划管理,且能与他人有效沟通及团队合作之能力,理解专业伦理及社会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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